朱京安,法律系主任,法學博士,教授,博士生導師。兼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法學會常務理事,中國WTO研究會常務理事。曾任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,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詢專家。
主要學習工作經歷:
1980年9月—1984年6月就讀于吉林大學法律系,獲學士學位;
2002年9月—2006年6月就讀于南開大學法政學院,獲法學博士學位;
先后在蘭州大學法律系、西北大學法律系、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和南開大學法學院任教。
研究方向:
國際經濟法和國際貿易法。
研究成果:
在人民出版社出版《京津冀大氣污染立法一體化研究——國際視野與區域問題》等學術專著9部,出版教材10部,作為主持人完成國家和司法部等部級課題8項,在法學期刊等學術刊物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60余篇。
所獲榮譽:
1995年10月,被評為北京市跨世紀優秀教師,2005年被評為天津市優秀法學家。獲省部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一項。




